想找一個地方,2g是這樣一個地方,
不會被人發現,不會被人找到,
不會有人留意,不會有人認識 ;
就算被人發現,就算被人找到,
就算有人留意,就算有人認識,
還是可以盡情自由自在地寫自己的日記。
為了愛瘋狂,為了設計瘋狂,
但現實與理想不能平衡,
天枰兩端不斷左右搖晃傾斜著,
腦海中的衝動一股腦滿溢,
轟炸著我,使我覺得自己像個瘋子。
所以,我叫瘋子。
如果愛情分時態,那麼我現在寫下的都是過去式,
把已經結束的回憶寫出來,是不是太多餘?
我不知道。
但是當我的手機掉了電腦中毒皮夾被竊,
我發現,那些回憶都不見了!
原來有些人事物,真的可以消失得徹底啊。
還是別把從前想得太美好,省得一頭栽進去,
偶爾解解愛癮,淺嘗即止,太深了會傷心。
默默地祝福關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