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柃杉 於 2007-3-12 10:03 發表
真是太過分了
其實都可以愛屋及烏的
這樣看來
根本就不愛對方
真的愛一個人應該連帶的承擔對方的家庭
別說親友那麼遠
家中的寵物一起喜歡是基本的吧
不然第一天知道的時候就可以離開了
這是騙局
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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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 先說好 接受貓的是她
或許 你在看了我之前的回覆 你會更加了解
當時 我們當始不再恩愛 快樂
是我的積蓄慢慢沒有 我工作又在空窗期時
不停的用各種方式 理由 而貓只是她的藉口 是她的發洩
也是她 讓我哭到無法自我 讓我無法思考
但是 卻是給我 這等回應
我知道 她並不好 而且自私 自我 貓何辜呢?
我現在只能願她 找到一個肯養她 有錢 不養貓的人吧!
別再 傷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