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媚俗
所謂的媚俗是作勢討好大眾的行為,政客是極佳的代表。當然我還聯想到選美小姐的得獎心得:我希望世界和平!
我想人都逃脫不了這樣的媚俗,說著漂亮話,抑或討好大眾,這是必然的。除了商業利益、信仰、交際、流行種種,人都渴望活在群眾裡,有著相同認同會感到安定、喜悅、驕傲,人只要活在世俗就很難逃脫與背棄。當然過度的媚俗是很膚淺浮濫的,媚俗也是有程度的,比媚俗又更加媚俗時,它的動機與企圖、它的罪惡、它的欺瞞是讓人深痛惡絕的。意識形態是一種媚俗,取悅著社會階層的高地位的人-統治階層,所以媚俗和政治成了緊密相隨的關係,是一種相對的曖昧。媚俗討好大眾、也控制大眾,告訴人們隨著流行的中心走你就能安然無恙,所以面對撒賓娜的反叛與自覺,我感到同情,因為過多的脫離媚俗,會讓自己遭到不幸。
而我也有這樣的反叛性,反叛權威,但卻又不自覺的使用媚俗的手段。於是我知道唯有離開這裡(人世),才能脫離反叛找到真正寧靜。